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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3日消息,企查查APP顯示,近日,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(qū)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因消費侵權行為被杭州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西湖風景名勝區(qū)分局行政處罰12萬。
處罰詳情顯示,有消費者投訴其乘坐手劃船游覽西湖時,船工未按照規(guī)定的1個小時提供服務,提前結束讓消費者下船。經查實,當事人在經營手劃船服務過程中,存在未經游客同意,擅自縮短劃船服務時間提前結束行程,按定價收取船費的行為,此外,在2023年1-4月共有4起收取游船費用但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服務(服務縮水)的違法行為,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權益。
值得關注的是,今年4月,媒體曝光西湖手劃船存在違規(guī)營運的問題,杭州西湖水域管理處對此發(fā)表回應稱對涉事的三名船工,取消其西湖水域的從業(yè)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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